关于下发“传承井冈山精神 立足岗位创佳绩”系列教育活动具体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变量] 来源:[变量] 发布时间:2019-01-01 浏览次数:

 

吉 安 市 教 育 局

 

吉教办字〔2017〕44号

 

吉安市教育局

关于下发“传承井冈山精神 立足岗位创佳绩”系列教育活动具体安排的通知

 

井开区社会事业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根据吉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传承井冈山精神 立足岗位创佳绩”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各项比赛活动具体安排下发给你们。请根据活动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选拔出高质量作品和优秀选手参加到各级比赛活动中来,使广大师生在此次活动中受到井冈山革命历史教育和爱国教育,大力传承弘扬井冈山伟大精神。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春节前夕在井冈山考察时关于“把井冈山精神宣传好,把红色基因传承下去”的重要指示,大力弘扬跨越时空的井冈山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师生深入了解跨越时空的井冈山精神的深刻内涵,人人成为井冈山精神传播的火种,人人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切实践行者。

二、活动要求

市教育局系列比赛活动要紧紧围绕井冈山精神,落足于井冈山革命故事,从市委宣传部整理汇编的69个典型感人的井冈山故事(只发电子稿)入手,以故事讲故事,以故事写故事,结合各地实际,结合自己的学习工作生活来讲,来写,挖掘传承其内在精神和红色基因。

三、活动对象

井开区社会事业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全体师生。(幼儿园幼儿和一、二年级学生不作要求,下同)

四、系列比赛活动安排

(一)“讲好井冈故事”征文比赛安排

1.活动对象:井开区社会事业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全体学生。

2.征文要求

(1)征文以“讲好井冈故事”为切入点,在全面学习井冈山伟大革命历史故事和深入了解井冈山精神的深刻内涵的基础上,结合个人的学习生活实际体会,深刻领悟,紧紧围绕井冈山故事,写出自己在此次教育活动中的真情实感,主题鲜明,观点正确,文字精炼,体裁不限。

(2)征文字数一般为:小学生500-600字左右,初中生600-800字左右,高中生、职业中专800-1000字左右。

(3)征文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或套改。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4)征文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

3.活动安排

(1)初评。4月21日前完成以学校为单位举行的征文比赛活动,对获奖优秀学生要进行大张旗鼓表彰,优秀作品要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不断激发广大师生参与“传承井冈精神”活动的热情。并择优推荐作品参加县级评选。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学生活动参与面不低于90%。

(2)复评。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学校初评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展开评选,完成县级表彰,并按要求于2017年5月26日前以组别(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为单位分别上报不超过20篇优秀作品到市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在初评的基础上直接报市教育局基教科。(纸质稿和电子稿同时上交)

(2)终评。市教育局基教科2017年6月16日前对上交的征文进行最后评选,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和指导教师进行表彰。

4.表彰奖励

(1)本次比赛各个组别分别设特等奖5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40名。指导教师(每一名获奖选手限一名指导老师)奖项按所指导学生对应的获奖等次授予。

(2)市教育局、市电视台联合对活动先进单位(个人)和比赛优秀选手进行表彰。优秀文章刊登在吉安广播电视报上,并汇编成册。

(3)本次活动情况将作为最后评选表彰活动先进单位参考依据。

(二)“井冈山故事我来讲”主题演讲比赛安排

1.活动对象:井开区社会事业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全体学生。

2.演讲内容要求:要紧紧围绕井冈山伟大革命斗争历史,井冈山精神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来讲,要善于挖掘井冈山斗争的关键环节和典型事迹,挖掘传承其内在精神和红色基因,结合各地实际来讲,结合自己的学习工作生活来讲,要多视角、多维度地挖掘展现井冈山精神的无穷力量,将先辈们的精神面貌、价值追求、思想境界诠释演绎出来。要言之有物,要有真情实感,主题鲜明,观点正确。

3.各地要在2017年5月12日前完成以学校为单位的校级演讲比赛和表彰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学校比赛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县级演讲比赛,并按要求于2017年5月26日前完成比赛和表彰,并以组别(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为单位在2017年5月31日分别推荐3名优秀选手参加市级演讲比赛。市直属学校在学校比赛的基础上直接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市级演讲比赛(上交选手名单电子稿)。市教育局将于2017年6月举行全市学生演讲比赛,对获奖优秀选手和指导教师进行表彰。

市教育局、市广播电视台共同开展实施本次教育活动,3月份在中心城区(吉州区和青原区)选2—3所学校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宣传比赛活动,作为预热宣传。校级比赛提倡各县(市、区)电视台以新闻形式进行报道,市本级学校比赛在市电视台新闻报道。各县(市、区)级比赛,吉安广播电视台拍摄,分别在《纵横吉安》和《今晚八点》进行报道,并视情况由《成长梦乐园》录制剪辑播出;市级决赛全程录制,分期全程播出,并制作成视频光盘。

参加市级比赛前所有选手统一安排赛前集中培训,由吉安广播电视台少儿栏目组织专业播音员、主持人对选手进行培训指导,安排课程。县、市级比赛都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此次活动的社会影响。县级比赛微信、微博等新型媒体宣传情况将作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依据。

4.演讲要求:

(1)演讲稿内容必须围绕主题,结合实际,突出亮点,主题鲜明。

(2)选手参赛必须使用普通话,采用站立式脱稿演讲。

(3)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选手上场迟到1分钟视为弃权。

(4)每位选手比赛时间限定在6-8分钟,超时将酌情扣分。

5.表彰奖励

(1)本次比赛各个组别分别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若干名。指导教师(每一名获奖选手限一名指导老师)奖项按所指导学生对应的获奖等次授予。

(2)市教育局、市电视台联合对活动先进单位(个人)和比赛优秀选手进行表彰。

(3)本次活动情况将作为最后评选表彰活动先进单位参考依据。

(三)校长、教师“井冈故事我来讲”主题演讲比赛安排

1.活动对象:井开区社会事业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全体校长、教师。

2.演讲内容要求:(和学生演讲要求相同)

3.各县市区教育局9月以校为单位开展教师比赛,10月16日前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校长、教师比赛。在10月20日前分别推荐优秀选手(校长3名、教师3名)参加市级演讲比赛,市直学校校长直接参加市级演讲比赛。(10月20日前将名单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4.市教育局将于2017年11月3日举行全市“井冈故事我来讲”校长、教师演讲比赛。

5.演讲要求:(和学生演讲要求相同)

6.表彰奖励

(1)本次比赛各个组别分别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若干名。

(2)市教育局、市电视台联合对活动先进单位(个人)和比赛优秀选手进行表彰。

(3)本次活动情况将作为最后评选表彰活动先进单位参考依据。

(四)“传承井冈精神”研学旅行活动安排

1.活动对象:井开区社会事业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全体学生

2.市本级学校各选2-3个策划案例,吉州、青原两区和井冈山市学校各选3-4个策划案例,其它县学校各选1-2个策划案例,由市电视台少儿节目中心与有关学校共同策划提升组织“研学旅行”实地活动,各拍摄制成一期《成长梦乐园》电视节目播出,并制作成视频光盘供全市学校借鉴研学。

3.各县(市区) 在开展“传承井冈精神”研学旅行活动的基础上,推荐5篇优秀案例参加全市评选活动。在9月29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参赛优秀案例纸质稿和电子稿同时上交)。

4.表彰奖励

(1)本次比赛各个组别分别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6名,成绩特别优秀者授予特等奖。

(2)市教育局、市电视台联合对活动先进单位(个人)和比赛优秀选手进行表彰。

(3)本次活动情况将作为最后评选表彰活动先进单位参考依据。

 

附件:1.“讲好井冈故事”征文比赛汇总表

2.“井冈故事我来讲”演讲比赛汇总表

井冈故事我来讲征文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