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招标公告

发布者:[变量] 来源:[变量] 发布时间:2019-01-01 浏览次数:

 

                            教材招标公告

      根据我校物品采购有关规定,为规范教材采购管理,使教材征订优质优价,学校决定对教材征订进行招标采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方条件

1、江西省教材一级代理商;

2、从事过中职教材征订业务3年以上。

 二、招标方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方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中专教材征订业务如合同等证明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招标保证金

    招标人须在2016年1月17日下午5点(北京时间)之前交纳 叁万元(人民币)招标保证金(必须到帐,否则视为未提交招标保证金),招标保证金(应注明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2016年教材采购项目招标保证金字样)必须从招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提交现金。对于未交招标保证金单位的投标,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拒绝。中标供应商的招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招标保证金在定标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招标保证金交到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户名: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开户行:吉安市农业银行广场支行,账号:075001040003178。

  下列情况发生时,招标保证金将被全部或部分扣除:

(一)、下列情况发生时,全部扣除:

1、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中标的;

2、有扰乱招标市场及恶意串标违标行为的;

3、提供盗版教材;

4、未履行教材多退少补;

5、不按校方规定时间供货且未码放在学校指定仓库中逾期5天以上;

6、因中标人无该书代理权或不能供货而使校方被迫更改的书目超过4种以上。

(二)、下列情况发生时,部分扣除

1、因中标人无该书代理权或不能供货而使校方被迫更改的书目4种以下,应承担所缺教材码洋两倍款的赔偿金;

2、教材未按要求堆放,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负责,并在保证金中扣除。

 四、供货要求

1、校方提供教材征订书目的名称、出版社、条形码、价格、数量等信息未经校方许可,不得更改;

2、供货时间:春季教材必须在2月5日17:00之前,秋季教材必须在8月25日17:00之前,临时补订教材在15天之内;

3、教材的运输、卸货、码放(须分学科堆放)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4、教材必须做到多退少补;

6、教材全部为正版,如有盗版则经销商负全责,如书籍有质量问题,则无条件更换。

五、报名事项

时间:2016年1月11----17日17:00之间。

地点:江西省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总务科,联系电话:0796—8263192,13879641715,联系人:彭老师

报名时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及招标保证金转账单,领取校方教材征订书目单(教材名称、出版社、条形码、价格、数量等信息)相关资料。

 六、评标办法及合同签订

评标办法: 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让利最高者中标。

合同签订:中标后即签订合同,合同有效期两年。

 七、开标时间:2016年1月18日下午2:30。

     开标地点:吉安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01室。

                      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 吉安市高级技工学校

                                            2016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