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执行方案

发布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1-18 浏览次数:

江西省教育

赣教职成字〔2016〕33号

关于印发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

诊断与改进执行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各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直中职学校:

为提高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37号)精神,我厅研究制订了《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执行方案》(试行),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设区市教育局和各省直中职学校必须高度重视教学诊改工作,认真学习、研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掌握工作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尽快启动本地、本校的诊改工作。

二、各地、各省直中职学校须根据本执行方案的要求,研究制定本校的诊改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规划,并请于11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和规划报省中职诊改专委会秘书处(江西电子信息工程学校)备案。

三、各国家改革发展示范中职学校为我省中职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单位。请各试点单位高度重视诊改工作,通过试点为我省中职学校诊改工作积累经验,不断完善我省诊改工作实施方案。

四、各地、各省直中职学校必须明确诊改工作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将名单和联系方式报省诊改专委会秘书处。联系人:胡小平,电话:0791-88162329 ,13803519130,电子邮箱:360781305@qq.com 。

江西省教育厅

2016年10月8日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执行方案

(试行)

为提高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推动中等职业教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更好地服务江西社会和经济发展,服务中国制造2025,按照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特制定本执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为指南,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以促进学校自主发展、内涵发展为宗旨,坚持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引导和帮助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主动适应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学校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完善制度体系、健全运行机制,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与任务

建立基于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学校自主诊改、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需要抽样复核的工作机制,保证学校的基本办学方向和基本办学条件,保证基本管理规范,推动我省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具体任务是:

(一)构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自主诊断、持续改进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围绕提高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建立和完善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各中等职业学校自主诊断与改进(简称诊改)、利益相关方有效参与、主管(办)部门协同改进的常态化周期性教学工作诊改制度与运行机制。

(二)搭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学校、市、省三级架构的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简称数据系统),为学校教学工作自主诊改提供数据服务,为利益相关方参与诊改提供数据参考,为教育行政部门抽样复核与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为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质量报告提供数据基础。

(三)引导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逐步建立完善围绕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全员参与、全面实施、全过程监控的校内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体系。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标准与注重特色相结合的原则。各校要坚持标准,在不低于《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执行方案》(试行)标准的基础上,各校可根据各自办学特色调整补充有利于个性化发展的校级诊改内容。

二)坚持自主诊改与抽样复核相结合的原则。各中职学校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要求对本校教学工作进行常态化周期性的自主诊改;省教育厅将根据需要对学校进行抽样复核。

(三)坚持第三方协同参与的原则。中职学校要主动引入独立第三方专家组织、用人单位参与学校的教学诊断工作,帮助学校落实改进方案。省教育厅组建江西省诊改专委会指导各地诊改工作。

四、实施办法

(一)诊改对象及要求

1、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全省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的学校可参照执行。

2、制度建设。各中等职业学校均应以本执行方案为基础建立各校教学工作诊改制度,明确诊改工作的重点、要求、周期和组织,并将自主诊改情况纳入年度质量报告。

3、诊断周期。各中等职业学校应每3年至少完成一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在2018年底之前,所有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要完成第一轮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的学校,须在事故处理后的两年内至少完成一次诊改并接受复核。

4、抽样复核。省教育厅在学校自主诊改基础上,每5年抽样复核的学校数不少于总数的1/3,覆盖所有地(市)。已被列入未来3至5年内关、停、并、转的学校,不列入抽样范围。

5、抽样复核条件。抽样复核的学校须已经建立并实施教学工作诊改制度,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师生比专任教师中的专业教师占比校舍建筑面积生均仪器设备价值等5项指标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0〕12号)的要求。属于开展诊改工作范围,但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校,须自本执行方案发布之日起3年内达标。对于边远贫困县(区)的中等职业学校,如果其办学、专业、服务地方经济特色明显,上述条件中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可放宽至600人以上,其它条件不变。

(二)基本程序

1.自主诊改。学校根据省级执行方案,建立常态化周期性教学工作诊改制度和工作机制,定期进行自诊改。每次自主诊改结束后撰写自主诊改报告,并将其主要内容纳入本校当年的质量年度报告。自主诊改报告可以表格形式(见附2),对照诊断要素逐项写实性表述自主诊断的主要形式和依据,目标达成度、主要成绩、存在问题、成因分析、改进对策与实施等基本内容,无需等级性结论。自主诊改报告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突出问题导向,重在改进提高。学校自主诊改可以安排校内人员实施,也可自主聘请校外专家参加。

2.抽样复核。省教育厅负责组织抽样复核,抽样复核的目的在于检验学校自主诊改工作的效果。

抽样复核材料。被确定复核的学校应该提交以下材料:自主诊改报告、学校事业发展规划、近两年的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分析报告、近两年的学校人才培养年度质量报告。上述材料具体报送要求由省教育厅确定,报送材料应于复核工作开始前30日在校园网上公示。

现场复核。现场复核由省教育厅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完成。现场复核结束后,专家个人意见和专家组意见(不含结论建议)可口头反馈给学校。专家组复核报告和结论由省级诊改专家委员会审议后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3.落实改进。中职学校根据认定的复核报告深化改进工作,并在完成改进工作后进行总结。

(三)结论与使用

复核结论反映中职学校自主诊断结果、改进措施与专家复核结果的吻合程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项目参考表中包含7个诊断项目,18个诊断要素,105个诊断点(见附1),分为有效”“异常”“待改进三种,标准如下:

有效——本方案18个诊断要素中,自主诊断结果与复核结果相符的14个;改进措施针对性强,改进工作切实有效。

异常——本方案18个诊断要素中,自主诊断结果与复核结果相符的<11个;改进措施针对性不强,改进成效不明显。

待改进——以上两种情况以外的其他情况。

复核结论及未达到抽样复核条件的学校名单,按照省级诊改工作方案规定的程序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异常待改进的学校改进期为1年,改进期满后须重新提出复核申请,再次复核结论为有效的,同一周期内可不再接受复核;学校如果没有被列为复核对象,但未按规定开展诊改工作或未按时提交完整的诊改工作材料的,视作复核结论为异常

复核结论为异常和连续2次待改进的学校,省教育厅将对其采取削减招生计划、暂停备案新专业、限制项目审报等措施;属于诊改实施范围,但3年内仍达不到抽样复核条件的学校,省教育厅将停止其招生资格。

五、工作组织

(一)江西省教育厅组建中职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简称省级诊改专委会)负责诊改工作的业务指导。诊改专委会秘书处设于江西省电子信息工程学校。设立诊改工作网页,集中发布诊改工作的相关政策和信息。省教育厅委托诊改省级专家委员会,探索建立诊改专家认证制度,建立省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专家库。

(二)省教育厅按照教育部总体要求,统筹规划本省诊改工作执行方案,结合实际制订相应的执行方案和工作规划。各中职学校研究制定本校的诊改工作制度。

(三)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在人员和经费上为教学诊改工作提供充分保障。要选聘熟悉中职教育、有丰富经验的教育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等组成本校的诊改工作委员会,负责本校诊改工作的业务指导。要设立专门的部门,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开展诊改工作。

(四)省教育厅于每年10月公布复核抽样的范围、原则和方法,并在年底前向社会公布江西省下一年度接受复核的学校名单。各中职学校也可主动向省教育厅申请接受复核。

(五)复核工作主要采用数据分析和现场调研相结合的方法,现场调研实行明访和暗访相结合,尽量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每期复核工作的时间为三个月,每年八月份公布复核结论。学校应根据复核工作报告制定整改方案,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六、纪律与监督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诊改工作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建立诊改工作信息公告制度。

(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报备的诊改工作执行方案开展工作。实施过程中如有调整,需及时报备。

(二)现场复核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不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六项禁令。现场调研以暗访为先,明访至多提前半天通知。

(三)复核专家被确定为专家组成员后,不得接受邀请参加复核学校的诊改辅导、讲座等活动。如有违反应予更换并及时公布。参加复核的专家组名单不对外公开,在复核过程避免与被复核学校直接见面(明访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取得必要的材料即可)。省教育厅在选取复核专家时实施回避原则,专家所在学校也被列为抽样复核对象的,不得聘请来自其复核学校的专家组成员。确有必要时,向全国诊改专委会申请派遣外省专家主持复核工作。

(四)省教育厅将指定网站及时公布教学工作诊改相关政策文件、复核专家组名单、接受复核学校应公示的材料,以及复核结论、回访结果等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五)严格复核专家管理,对违反纪律或社会反响差的专家,应从专家库中除名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附件:1.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项目参考表

2.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自主诊改报告

(参考格式)

1


附件1: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项目参考表

诊断

项目

诊断

要素

诊断点提示

诊断

结果

原因

分析

规划目标

现状

主要诊断点

1.

办学

理念

1.1

办学

定位

1.学校类型和层次定位

2.专业设置数量与结构

3.在校生规模

4.社会服务面向、类型、规模

1.在校生规模

2.开设、新增、撤消、停招专业数量

3.专业招生计划:面向、类型、层次、数量等

4.社会服务类型、规模

1.在校生总数

2.升学、就业学生占比

3.招生专业数量、结构

4.各专业学生数量分布及趋势

5.毕业生去向分布及趋势

6.各类社会服务数量统计及趋势

1.2

人才培

养目标

1.知识、能力、素质标准

2.毕业生双证书平均获取率

3.毕业率

4.毕业生平均就业率

5.毕业生平均就业对口率

1.当年毕业率

2.当年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

3.当年毕业生就业率

4.毕业生对口率

1.辍学学生比例及趋势

2.应届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

3.应届毕业生就业率及趋势

4.应届毕业生对口率及趋势

5.上届毕业生满意度及趋势

1.3

素质

教育

1.学校德育目标、内容、途径

2.德育工作队伍建设

3.体质达标率

4.创新创业教学建设

5.素质教育标志性成果

1.当年德育课程建设计划

2.当年班主任队伍建设计划

3.在校生体质达标率

4.当年创新创业教学建设计划

5.当年标志性成果建设计划

1.德育工作机构、队伍建设情况

2.德育课程开设情况及其建设成果

3.德育工作队伍建设成效

4.应届毕业生体质实际达标率

5.当年创新创业教学建设成果

6.已建成素质教育标志性成果

7.社会实践活动开设情况及成果

2.

教学

工作

状态

2.1

专业建

设状态

1.专业设置数量、结构、特色

2.专业建设标准

3.专业教学标准

4.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5.专业建设标志性成果

1.专业设置、调整计划

2.专业教学标准制定计划

3.各专业建设目标

4.专业建设、改革、竞赛、服务项目计划

1.招生专业数量、结构(新设、停招、撤销)

2.各专业在校生数量分布及趋势

3.各专业录取数

4.就业率低于省内同类专业平均值专业占比

5.专业建设标志性成果

2.2

课程建

设状态

1.课程体系建设规划

2.课程标准建设目标

3.校企合作开发课程

4.校企合作开发教材

5.规划教材使用比例

6.校本教材开发规划

1.当年课程建设项目

2.当年课程标准制定计划

3.当年校企合作开发课程

4.当年校企合作开发教材

5.当年规划教材使用比例

6.当年校本教材开发计划

1.完成课程建设项目数

2.已制定课程标准数

3.校企合作开发课程数

4.校企合作开发教材数

5.课程建设标志性成果

6.规划教材使用比

7.校本教材开发数量

2.3

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状态

1.校领导听课、听说课人均次数

2.校领导深入实践教学场所人均次数

3.同行评教覆盖面

4.学生评教覆盖面

5.社会评教覆盖面

6.实践项目开出率

7.以教学工作研究为主题的校党政联席会议次数

8.教学事故控制目标

9.学生实习规划

1.当年校领导听课、听说课计划

2.当年校领导深入实践教学场所计划

3.当年同行评教覆盖面目标

4.当年学生评教覆盖面目标

5.当年社会评教覆盖面目标

6.当年实践项目开出率目标

7.当年以教学工作研究为主题的校党政联席会议安排

8.教学事故控制目标

9.当年学生实习规划

1.校领导听课、听说课人均次数

2.校领导深入实践教学场所人均次数

3.同行评教覆盖面

4.学生评教覆盖面

5.社会评教覆盖面

6.实践项目开出率

7.校党政联席会议解决的教学问题数量

8.教学事故数量

9.学生迟到、缺课率(迟到学生人次/100生·周;缺课学生人次/100生·周)及走向

10.学生实习管理制度;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学生满意率和实习单位满意率。

3.

师资

队伍

建设

状态

3.1

专任教师队伍建设状态

1.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2.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

3.师资队伍能力与水平

4.师资队伍培养提高

1.当年师资队伍建设计划

2.当年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

3.当年师资队伍教科研计划

4.当年师资队伍培养提高计划

1.师资队伍数量

2.师资队伍结构

3.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数量

4.教师培训类型与数量

5.教师在专业中配置数量

6.教师教研、科研、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成果

7.特聘教师数量(含企业专家、外籍教师等)

8.教师企业实践情况

9.专任教师双师型比例

10. 实践教学专职指导教师数量

3.2

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状态

1.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2.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

3.师资队伍能力与水平

4.师资队伍培养提高

1.当年师资队伍建设计划

2.当年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

3.当年师资队伍教科研计划

4.当年师资队伍培养提高计划

1.师资队伍数量

2.师资队伍结构

3.专业带头人数量

4.教师培训数量

5.教师在专业中配置数量

6.教师承担校内实践教学学时

4.

学生稳定状态

4.1

学生管理状态

1.学生管理队伍建设规划

2.学生安全教育目标、内容、途径

3.学生违纪率控制目标

1.当年学生管理队伍建设规划

2.当年学生安全教育目标、内容、途径

3.当年学生违纪率控制目标

1.学生管理人员数量与结构

2.学生安全教育覆盖面,安全教育课时量

3.当年学生违纪率

4.2

学生异动状态

1.学生异动控制目标

2.学生非违纪退学控制目标

3.学生违纪退学控制目标

1.当年学生异动控制目标

2.当年学生违纪退学控制目标

3.当年学生非违纪退学控制目标

1.学生异动率

2.学生违纪退学率

3.学生非违纪退学率

5.

资源

建设

状态

5.1

教学投入及基础设施建设状态

1.教学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2.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

3.日常教学经费投入规划

1.当年教学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2.当年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计划

3.当年日常教学经费投入计划

4.当年师资队伍建设经费

5.当年教科研经费、教学改革经费预算

1.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

2.校内实践教学基地数量、建筑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

3.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数量

4.日常教学经费投入比例

5.教科研经费、教学改革经费预算执行

5.2

教学资源建设状态

1.图书资源建设规划

2.共享信息资源系统建设规划

3.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规划

1.当年图书资源建设计划

2.当年共享信息资源系统建设计划

3.当年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计划

1.纸质图书总量

2.当年新增纸质图书数量

3.当年电子图书总量

4.专业教学资源库等级、类型、数量

5.校本数据采集、管理与使用

6.

制度

建设

与运

行状

6.1

校企合作状态

1.校企合作规划

2.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规划

1.当年校企合作数量与深度

2.当年校企合作制度建设计划

3.当年校企合作内容

1.专业覆盖面

2.当年合作企业数量

3.接受顶岗实习学生比例

4.录用应届毕业生比例及趋势

5.企业捐赠数量

6.企业输送兼职教师数量

7.企业接受教师企业实践情况

8.校企合作研发成果

6.2

学校管理制度建设与运行状态

1.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设规划

2.学校章程

3.学校教学、学生、后勤管理等制度建设规划

4.教学管理队伍建设规划

1.当年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设计划

2.学校教学、学生、后勤管理等制度建设计划

3.教学管理伍建设计划

1.学校章程

2.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3.学校规章制度

4.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5.校园卫生与安全情况

6.学校依法办学情况

7.教学管理人员数量与结构

6.3

质量监控状态

1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规划

2.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规划

3.教学督导建设规划

1.当年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计划

2.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年度计划

3.年度督导工作计划

1.质量保证制度及组织体系

2.年度自主诊改报告

3.年度质量报告

4.年度督导工作总结

5.学校数据上传时间与质量

6.评教覆盖面

7.

需求

方反

7.1

学生

反馈

1.在校生满意度调查结果

2.毕业生跟踪调查结果

7.2

用人方反馈

1.上届毕业生对口率及趋势

2.上届毕业生转岗率及趋势

3.上届毕业生升迁率及趋势

4.新生报考原因分析

5.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

7.3

其他

1.地市级以上评审项目结果

2.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学生职业能力鉴定结果

3.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项目评审结果

4.地市级以上师生竞赛获奖情况

5.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情况

综合

诊断

结论

改进

工作

建议

1


附件2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自主诊改报告

(参考格式)

学校名称:

一、自主诊改工作概述(500字以内)

二、自主诊断与改进报告表

诊断项目

诊断要素

自主诊断

改进措施

改进效果

1.办学理念

1.1办学定位

1.2人才培养目标

1.3素质教育

2.教学工作状态

2.1专业建设状态

2.2课程建设状态

2.3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状态

3.师资队伍建设状态

3.1专任教师队伍建设状态

3.2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状态

4.学生稳定状态

4.1学生管理状态

4.2学生异动状态

5.资源建设状态

5.1教学投入及基础设施建设状态

5.2教学资源建设状态

6.制度建设与运行状态

6.1校企合作状态

6.2学校管理制度建设与运行状态

6.3质量监控状态

7.需求方反馈

7.1学生反馈

7.2用人方反馈

7.3其他

综合诊断结论

改进工作建议

校长(签字):

注: 1.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2.每一诊断要素的自主诊断意见需阐明目标达成程度,包括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不超过500字),重在突出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3.每一诊断要素的改进措施需突出针对性、注重可行性(不超过200字)。

4.每一诊断要素的改进效果指实施改进措施之后已经显现的实际效果,不是预测或估计成效。如措施尚未实施时请加说明(不超过200字)。

5.自主诊断务必写实,无需等级性结论。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10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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